咨询热线:

150-8279-2679

您所在的位置: 南充南部律师 >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律师介绍

杨士俊律师 杨士俊律师,西南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执业于四川义立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商经、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办案特点:诚信、专业、务实。办案宗旨: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杨士俊律师

手机号码:15082792679

邮箱地址:scysjls@126.com

执业证号:15113201510957135

执业律所:四川义立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部县迎宾大道南雅华都小区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立案后,原告能够撤诉私了吗?

我国的法律有规定,当犯罪行为的罪行达到一定的法律条件的时候,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就行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当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原告能够撤诉,双方可以进行私了吗?


\


一、刑事案件能够撤诉私了吗?

其中区分公诉或自诉案件,若公诉案件一般不可私了,如受害人谅解后,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理。除此之外,根据案件性质来看,如果是轻伤害,而且是误会的话,可以撤的如果不是的话,一般的很难撤案了。

毕竟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在日常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都会进行立案侦查,要依据罪犯的犯罪情节而定,公安机关才会进行立案进行侦查。而刑事案件的分为公诉和自诉案件,其中公诉案件的一旦立案之后是不可以撤诉私了的,但是罪犯和受害者之间能和解的话,法院会在量刑时从轻处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082792679

联系地址:南部县迎宾大道南雅华都小区

Copyright © 2018 www.nlvshi.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